车载灭火器专栏提醒一、火灾荷载大,燃烧产生浓烟和毒气 随着我国城乡居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现代家庭中各种用品用具逐渐多样化,而这些物品绝大部分都由C、H、O、N等元素组成,属可燃物或毒性物质,这些物品的添置或盲目装修增加了家庭的火灾荷载,为火灾的扩大蔓延提供了条件。 家庭火灾从初期到发展猛烈阶段的过程中,室内温度迅速升高,氧含量越来越少,可燃物逐渐以不完全燃烧为主,燃烧产生大量浓烟和窒息性二氧化碳等化学性毒气。烟气混合物刺激人的眼、鼻、气管和肺等器官,给扑救工��带来了难度。化学性毒气的主要成分是CO、HCN、NO2、SO2、H2S,当这些毒气浓度分别达到一定值时,均可能导致人员在短时间内死亡。家庭中各种用具的燃烧是这些毒气的主要来源,如木家具燃烧产生CO、HCN、NH3;纺织品燃烧产生CO、HCN、NO2、NH3、CH3CHO;塑料、橡胶、皮质燃烧产生CO、SO2、H2S、HCN、NO2。家庭火灾产生的毒气来源广、种类多,若人员疏散不及时,火灾容易使人窒息中毒,尤其是老人、病人、小孩和残疾人。 二、用电不慎引起的火灾频繁 现代家庭常用电器品种多,其中存在质量缺陷的占相当大的比例,电线及阻燃管也存在质量伪劣的问题。这些电器在使用过程中会因本身的质量问题和电器通电、断电、接地保护措施不完善而发生漏电、短路等现象,使电器内部电压突然升高、电流突然增大而导致燃烧或爆炸。另外线路老化、裸露、接头松动、私拉乱接等家庭中常见的违章用电,都容易导致线路和电器因短路、接触电阻过大或过负荷引起火灾。 用电不慎引起家庭火灾的形式多样,使用产生高热的电器用具,如电熨斗、电炒锅等,容易因为热量调节部件失灵、可燃物距电器用具太近及电器的隔热保护装置被拆卸或受损导致可燃物着火燃烧;不产生高热的电器用具,如电视、音响、洗衣机等,内部的电子电路中电容器容易发生故障而使变压器过负荷运行,发热起火;常用的发热型照明灯具被安装在可燃物附近或不利于热量散发的部位,也会引起火灾。 三、生活用火不慎易引起火灾,家庭生活的许多环节都离不开火的使用。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灾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做饭时用火不慎。厨房一般面积小,物品密集,用火次数频繁,易发生火灾事故。如用油炸食物时,油过多溢出或锅不稳使油溢出,遇明火燃烧;炒菜时,人离开导致食物被烤焦并被引燃;当液化气罐离灶太近且与灶无隔离物时还有可能引燃液化气罐罐口。 2、吸烟不慎。烟头表面温度为300-450℃,中心温度为700-800℃,烟头的烟灰被弹落时,有一部分不规则颗粒带有火星,若落在比较干燥、疏松的可燃物上,经一至三个小时的阴燃可引起火灾。躺在床上、沙发上吸烟时,人在烟未灭之前睡着,则容易使烟头落在床上或沙发上,最终导致火灾及人员伤亡。 3、取暖不慎。火盆长期固定在木架上,导致木架周边及底部被烤焦、炭化而起火,引燃邻近可燃物而造成火灾;另外在冬天有些老年人喜欢将烘笼放进被褥取暖,由于长时间烘烤或烘笼被打翻,被褥被引燃发生火灾,并且往往造成人员伤亡。 四、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尽量采用不燃、难燃材料 首先是建筑的主体设计要保证符合消防规范要求。住户在进行室内装修时,尽可能地不用可燃和易燃材料,避免增加居室的火灾荷载,降低居室的耐火等级。要妥善处理装修效果与安全之间的矛盾,积极使用不燃、难燃材料,避免使用燃烧后产生大量毒气的建材,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五、保证电器线路质量,预防电气火灾 用电不慎引起火灾的发生贯穿于家庭一日生活的始终,善用之则为福,不善用之则为祸。预防电气火灾,首先要根据防湿、防潮、防热、防腐等具体要求,合理选用线路种类;其次要确保各类电器、线路的质量安全,保证线路能在电器添置的情况下,不出现过负荷情况;另外线路敷设时应尽量走近路、直路,避免迂回曲折。 |